释义 |
电子社保卡的用途如下: 1、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2、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3、养老金测算; 4、失业保险金测算; 5、社保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6、就业创业服务; 7、特殊工种工作经历信息; 8、人才职称评定信息; 9、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 实体卡挂失后是否影响电子社保卡使用,分析如下: 1、实体卡正常时,电子社保卡服务均可使用; 2、实体卡临时挂失时,电子社保卡服务经本人授权可使用; 3、实体卡注销后,电子社保卡中与个人业务相关的服务不可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