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会,当廉租房租住对象家庭条件发生改变不符合租住条件(比如收入超标、已有住房等)时,政府廉租房管理部门应该收回廉租房。 申请廉租房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主要是指政府以租金的形式来贴补或者是配租的方式来向符合条件的满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而且住房十分困难的家庭,来提供一种社会保障性的住房。廉租房主要是以租金补贴的方式以及租金减免的方式进行惠民政策的。 现在很多城市都会推出廉租房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都可以申请,是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可以减轻一部分的住房压力,但是违法条件的话是会被收回去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