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房承租人如何办理变更 |
释义 | 租赁房屋办理变更承租人的程序如下: 1、原承租人取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部分或全部出租原出租房屋; 2、原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 3、将转租合同和原房屋租赁证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 4、领取注册盖章的原房屋租赁证,并缴纳相关税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一、转租合同转租人违约可以要求赔偿吗 承租人合同期间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可以要求违约金,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两个必要条件: 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法律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可以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请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即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后,有六个月的期限来行使解除权或者请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出租人在这六个月内未行使的,应认定转租合同有效。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不能按规定出租的房屋有哪些 下列房屋不能按规定出租: 1、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 3、没有房屋租赁证明的房屋不能出租; 4、未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所租房屋; 5、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 6、产权属于共有房屋,但共有人不同意出租的,不能出租; 7、抵押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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