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办理随继父落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继父与生母结婚须满三年以上; 2、申请人系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生母监护抚养时间须满三年以上; 3、继父身边无子女。包括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继父与生母再婚前,只生育过一名子女并判对方抚养三年以上。 一般来说,继子女可因生父母成立新的婚姻关系,随生父母和继父母登记到同一户口簿。但落户还需符合各地户籍管理制度的规定,具体能否落户到继父户口所在地,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户籍管理制度决定。只要再婚另一方同意就可以迁进来,但需要办理迁户手续,再落户到继子父母再婚所在地,这是属于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3、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4、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5、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