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法集资的钱一般会退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如果涉案财物不足以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防范以及行政机关对非法集资的处置,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非法从事银行、证券、保险、外汇等金融业务活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