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押金是租客为了保证租赁期间按时支付租金和维护房屋设施等而支付给房东的一定金额,不应被用作租金支付。只有在合同期满或者租赁关系终止时,才能将押金退还给租客或者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于抵充租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出租人按照约定收取租金。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参照当地市场租金水平确定。” 2.《合同法》第九十二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一方违约应当支付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物权法》第四十四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收取租金,并按照约定维护和修缮不动产,保证承租人使用不动产的正常需要;出租人不得侵害承租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押金是用于保证租赁期内租客的义务履行,房东不得将其当作租金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