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吊销的营业执照注销方法如下: 1、公司被吊销后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公司被吊销之后应在十五日内,办理税务注销程序; 4、前往公司账户所在的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 5、前往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章; 6、在登报公告期满后,可办理工商注销程序。 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 1、已三证合一的公司提供执照正副本;未三证合一的公司提供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公、财、发、法人章等所有印章; 3、法人的税务实名账号密码; 4、法人的工商实名账号密码; 5、法人和全体股东的数字证书,自然人股东可以提供个人数字证书,也可以提供个人银行U盾;公司股东则提供企业数字证书; 6、法人和所有股东的证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7、所有已领取未开具的空白发票; 8、所有用于领取发票的购票本; 9、金税盘、报税盘等税控设备; 10、所有已取得的许可证、备案回执的原件; 11、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的备案回执、法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结算卡、存折、空白支票、银行预留印鉴卡等一整套银行资料; 12、社保账号密码、公积金账号密码; 13、刻章登记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