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有三种: (1)中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是投资控制实行的投资概算审批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 (2)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进行招标,根据规定,招标人可以设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3)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招标人编制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相当于招标人的采购预算,同时要求其不能超过批准的概算,因此,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在工程招标时能接受投标人报价的最高限价。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