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况外,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辟谣】问:合同解除和终止有区别吗?答:有区别。1、解除合同,必须有一方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通知对方。合同终止是合同关系消灭,不需要任何一方必须提出。2、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合同发生效力。3、合同终止的程序简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即可。合同解除程序复杂。【提醒】问:合同解除的后果是什么?答: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