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在莫斯科近郊五一村召开。由于当时国内白色恐怖严重,难以找到一个能够保证安全的地方开会,再加上赤色职工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和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分别于当年春天和夏天在莫斯科召开,少共国际也将在莫斯科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考虑到中共都将派代表团出席这几个大会,而且中共中央也希望能够得到共产国际的及时指导,遂将中共六大放在莫斯科召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