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退股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退股的情况有: 1、是股东退股,其他股东接受。这种情况不需要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的情况处理转让收益和损失; 2、是股东决定不继续经营企业。然后企业要清算。企业清算时,应要求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数税务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适用于清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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