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明自己受到违约方的损失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交易记录、发票、收据、银行转账等文件。同时,也需要证明所遭受的损失是由违约方的行为直接导致的,并可以计算出具体的损失金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十三条 凭证是当事人为了证明或者借用事实的客观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应当由原告举证;被告反驳的事实和理由应当由被告举证;双方互相抗辩的事实和理由,由各自举证。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发票、收据、运输单据、装卸单据、装箱单据、验收记录、检验报告、质量证明、委托加工协议、交易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存折、现金收据等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应当得到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