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应不应该受劳动仲裁 |
释义 | 公司怕孕妇劳动仲裁,孕妇被企业违法辞退,孕妇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企业违法并赔付工资保险等。 一、孕妇旷工如何处理 孕妇旷工的处理是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孕妇受保护不等于可以随心所欲,孕妇也应遵守员工手册规定,如果承担的工作不属于高劳动强度,而借请假之名从事其他活动,理应被视作旷工或违反纪律,企业可以通过仲裁或起诉的方式,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孕妇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孕妇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孕妇辞退员工,指的是孕妇作为老板,辞退员工的情形。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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