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有下列原因: 1.使用了《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注册为商标的标志。 2.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相近似或易引起公众混淆的商标。 3.没有找到专业的商标代理人,企业找到的商标代理人专业知识有限或在利益的驱使下罔顾委托人权益接受委托 4.商标与县级行政区划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人名相同或者近似。 5.商标与驰名商标文字近似。 一、驰名商标的意思是什么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人知的商标。驰名商标实行个案认定,在商标纠纷发生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在随后的纠纷中不理所当然地受到驰名商标的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驰名商标的限制是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使用驰名商标字样,或者在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的使用与普通商标相同,但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强于普通注册商标,可以实现跨类别保护,禁止他人在各类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商标侵权行为包含哪些种类 根据我国商标法,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情形包括: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11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