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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基层法庭是什么?
释义
    基层法庭是法院的派出法庭。
    派出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相当于法院的一个庭室,具有法院的审判职能,履行法院审判职责。派出法庭主要是为百姓提供诉讼便利,减轻群众讼累而设。
    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设立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除审理案件之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十六条 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人民法庭的判决和裁定即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第二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
    (一)县、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
    (三)市辖区人民法院。第二十七条 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设必要的专业审判庭。法官员额较少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综合审判庭或者不设审判庭。
    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设综合业务机构。法官员额较少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以不设综合业务机构。第二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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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6: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