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可以从两罪的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表现,社会危害程度和法定刑这几个方面来看。首先,两者的客体要件不完全相同,前者是复杂客体,既危害人身权利,又危害财产权利,后者是单一客体,即财产权利;其次,两者的客观要件表现不同,前者是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威胁被害人当场交付财物,后者是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