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因欠钱不还而被法院起诉,男方名下有一套房产,这种情况会对男方产生影响吗? |
释义 | 您好,要先确定女方的欠款性质,男方名下的房产性质,男女双方是何时登记结婚的;分情况认定在双方登记结婚前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男方无义务返还;若属于婚后形成的债务要确定该欠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能否被认定夫妻共债,属于共债的则男方应予返还,具体要按照实际情况分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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