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逮捕时能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强制措施不当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一、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须多长时间 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须三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变更强制措施需要告知报案人吗? 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一般不需要通知报案人。如果申请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要通知申请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三、取保候审的含义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保证随传随到,不拘留或者暂时解除拘留的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