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陕西省 社会保险 缴费比例与多数省份保持一致: 1、职工 社保 : 养老保险 公司缴费20%、个人8% 医疗保险 公司缴费6%、个人2%,另各自承担5元/月的大病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公司缴费2%、个人1% 生育保险 公司缴费0.7%,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公司缴费0.5~1%,个人不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全国统一为20%。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全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 工伤保险 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