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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请求书的内容有哪些?
释义
    请求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名称;
    (二)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
    (三)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名称;
    (二)申请人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其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
    (三)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
    (四)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受托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以及该机构指定的专利代理人的姓名、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
    (五)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以及原受理机构的名称;
    (六)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
    (七)申请文件清单;
    (八)附加文件清单;
    (九)其他需要写明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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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