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他人作担保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
释义 | 为他人作担保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如果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 一、别人借贷款填我做担保人现在被法院起诉 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根据借款合同判定是否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减少损失。首先,应当确定对贷款证的担保是否有效,要根据贷款主合同和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的约定来判断。其次,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贷款构成违约。再次,借款人和担保人通常是一并起诉,除非是一般担保。担保人的责任一般同于债务人,担保合同成立担保人通常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当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担保人需要全额还款吗 担保人不一定全额还款,担保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保证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保证责任是当债务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如果有多个担保人承担共同担保责任的话,也有可能有多个担保人按比例偿还。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三、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贷款当担保人要负的责任有: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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