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
释义 |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如下: 1、租赁期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 2、承租人获得使用期间收入的权利; 3、有优先购买权; 4、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权利; 5、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的义务; 6、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义务; 7、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期内因占有而使用租赁物所获得的收入,除承租人另有约定外,归承租人所有。 一、租赁合同用途导致合同无效吗 无效。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是什么意思 承租人,又称“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其主要合同义务为: (1)按约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妥善保护租赁财产并按约定用途正当使用; (3)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及时返还租赁财产。其主要权利是按约占有和使用承租财产。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间发生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所有人仍然有效。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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