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及相关交易习惯,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履行下列义务: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向承租人提供合同约定的出租物。2保证租赁物符合合同确定的要求,达到合同确定的性能与用途。3按期对出租物进行维修(合同约定由承租人维修的除外)。4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义务。如修理或者更换租赁物(法律、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签署融资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出租人应注意审查承租人、担保人等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的内容及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1、租赁物合同应规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以及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的保管、维修、有关税费的支付和保险等事项。在选择租赁物和出卖人时,出租人一般应由承租人自由选择和依赖承租人自己的技能确定租赁物,这样,出租人就不承担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的责任。租赁物应由出租人出资购买。合同还应规定出租人拥有租赁物所有权,租赁期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转让,包括转让条件、对价、转让时间等。 2、租金出租人应注意与承租人约定租金金额和租金构成:一般为租赁成本加上以租赁费率计算的利息,另外还应约定租金支付限期、方式和币种。 3、租赁期限一般以月为单位,并应明确规定起租日。 4、合同的担保为保证承租人依约支付租金,履行合同,出租人一般应要求承租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第三人保证、自有资产的抵押或质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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