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合并是从报名开始合并吗 |
释义 | 驾驶证已日渐成为人们出行时和身份证同样重要的存在了,上路开车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这可以说是机动车驾驶人的一个常识问题。而随着机动车驾驶的实际情况,很多人需要驾驶不同车型的机动车,就需要取得相应准假车型的驾驶证。律师为您整理了以下的知识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驾驶证可以合并吗 不可以合并,只能增驾。 二、驾驶证合并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办理增驾需符合以下条件: 第十四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第十六条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七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知识。我们已经得知,机动车驾驶证不能合并只可以增驾。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增驾时,驾驶人应该严格具备增加的准入条件,否则将不能申请增驾。机动车驾驶证增驾申请合格后,可以同时驾驶原驾驶证准驾车型和高一级别驾驶证的准驾车型。 该内容由 郭大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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