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员工是否可以享受年假 |
释义 | 试用期员工一般是不可以享受年假的。 员工的试用期最长是六个月,而享受年假的是在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试用期的员工的工作时间不符合享受年假的条件。 试用期员工享受年假的具体规定如下: 1、如果试用期员工累计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即使期间曾在不同的公司任职,也可以享受年休假。 2、如果在同一公司内试用期的期限较长(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且试用期在年末或者跨年度,此时公司应当给员工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 3、如果试用期员工未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不可以享受年假。 职工在试用期内能否享用年休假主要考虑两个因素: (一)试用期的长短,如果试用期期限较长(三个月以上),且试用期在年末或者跨年度,用人单位要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 (二)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内享受年休假的规定,且规定是否合法则要考虑两个条件: 1、职工是否在试用期内工龄满一年,如果遇到职工在试用期内工作年限正好满一年,职工有权享受年休假。 2、用人单位这一规定是否有完善的补救措施,试用期的结局有两种,一种合格留用,一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试用期在年末或者跨年度,要么用人单位认可职工可以跨年度享受年休假,要么根据职工在本年度工作时间享受年休假或者按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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