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被拘留在拘留所里都干啥 |
释义 | 在里面接受包括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同时拘留所应当在被拘留人入所24小时以内进行第一次谈话教育,在解除拘留前进行一次谈话教育。对被拘留人的集体教育每周不少于10个课时。 一、诫免谈话能处分吗 诫勉谈话不属于处分。诫勉谈话与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各司其职,都是党组织对有问题的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二、判刑管制应该如何执行 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进行社区矫正: 1、教育学习;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司法机关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的公共道德、法律知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律观念、道德素质和悔改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不少于8小时; 2、社区服务; 具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与司法机关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的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8小时; 3、按时报告。 社区矫正人员应每周电话报告,每月向司法机关当面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并每三个月提交一次矫正总结。住宅变更、工作变更、重大家庭变更、接触对其矫正有不利影响的,应当立即报告。 三、假释后可以去外地吗 可以。有关规定见下:缓刑、假释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的监督管理,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教育; (二)在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生效后或假释后七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并在接到司法所送达的《接受社区矫正通知书》后,按照限定期限到司法所办理接受矫正手续; (三)定期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有特殊情形并经司法所同意者除外)。其中A类每月电话报到一次,每二个月当面报到一次,每六个月交一份矫正小结;B类每半个月电话报到一次,每一个半月当面报到一次,每三个月交一份矫正小结;C类每周电话报到一次,每月当面报到一次,每月交一份矫正小结; (四)接受媒体采访或会见亲属以外的境外人士,须提前五日内向司法所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在社区矫正期间禁止出境; (六)离开本市和所居住的区县或者迁居,应当向司法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公安机关批准;经批准外出后应按时返回,并在返回后次日报告司法所; (七)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公益劳动,服从司法所或公益劳动委托单位的劳动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其中A类每月不少于二个小时,B类每月不少于五个小时,C类每个月不少于十个小时; (八)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遵守学习教育纪律; (九)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行使依法被剥夺的权利; (十)遵守其他具体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和公益劳动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九条拘留所应当建立教育制度,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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