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流程如下: 一、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房产证; 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二、离婚房产过户办理程序离婚房产过户办理程序其实是简单的,就夫妻双方先前达成的协议,带齐相关证件到房产局进行办理即可,具体的每一步具体操作可到时候咨询房产局的工作人员。 三、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的处理方法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但是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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