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融资租赁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总则、经营规则、监管指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等。 其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弥补短板,完善业务经营规则。明确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租赁物范围以及禁止从事的业务或活动。完善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等制度,同时明确融资租赁物购置、登记、取回、价值管理等其他业务规则。 二是加强监管,落实指标约束。为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专注主业,加强对融资租赁公司的合规监管约束,新设了部分审慎监管指标内容。包括融资租赁资产比重、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比例、业务集中度和关联度等,推动融资租赁公司专注主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分类处置。针对行业现存的“空壳”“失联”企业较多等问题,提出了清理规范要求。按照经营风险、违法违规情形,将融资租赁公司划分为正常经营、非正常经营和违法经营等三类,具体明确三类公司的认定标准,指导地方稳妥实施分类处置。 四是厘清监管职责分工四千。按照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明确银保监会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分工,并对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提出具体要求,建立分级监管和专职监管员制度,完善监管协作机制、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管谈话等内容。 法律依据: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务部对全国融资租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本办法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