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他人辱骂的,可以选择报警的。可以报警,但是不会立案,因为被人辱骂属于民事纠纷,只有触犯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查,但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遗弃的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可以收集证据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法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如果辱骂的程度非常严重,比如长期辱骂、捏造事实辱骂或者使用暴力方法辱骂,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侮辱、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这种情况属于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需要向公安机关控告。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法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捕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