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注册资本的用途首先可以用于偿还债务,企业新增的注册资本是可以偿还企业以前经营过程中所欠的债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股东出资后,该注册资本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等均归公司法人所有,公司法人对其机财产,拥有独立的支配权利,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充分的使用该次资产。其次,公司取得的新增注册资本用于偿还公司以前经营期间所欠的债务,不属于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上便是律师整理的内容,可以为您解答相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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