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离退休提取公积金是指在职期间缴存公积金的个人在离开工作岗位后,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修自己或家庭成员的住房。其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和被辞退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此外,也可满足特殊困难情况下的提取需求,如因意外伤残、重大疾病等导致无法继续工作的人员。离退休提取公积金的额度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对于退休人员,在职期间个人缴存的公积金总额可以全部提取;对于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的全部金额。但对于因特殊困难原因申请提取的人员,最高额度为个人账户余额的四倍。同时,在申请离退休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工作证明、房屋购置合同或翻修建设批文等。提取公积金时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并注明提取用途。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