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组织主要包括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主要职责如下: 1、统一指挥和协调事故应急工作,监督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2、审查应急救援报告,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3、视状况向上级报告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状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祈求。 法律客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二十一条 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