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营业执照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登报进行遗失声明。 2、向工商局提交: (1)《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书 》;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委托代理人 的证明》; (3) 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 股东会决议 或者决定; (4)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公司名称变更 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3、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对于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 4、办理完毕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