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提供交强险的保险单;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