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则担保人需承担责任。若担保时约定需还款,则为一般保证;若无约定,则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还款或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还款后可追偿。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时,担保人需承担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与担保性质有关。如果在担保时约定了在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还款,则为一般保证。担保人只在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才需承担责任。如果在担保时未作任何约定,则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也可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还款后,可向借款人追偿。《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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