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职未休年假补偿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离职的流程怎么走 1、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请求;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 3、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4、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