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身份凭证:是持卡人办理各项社保业务的凭证。比如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凭证就是社保卡。2、信息查询:社保卡里面记载了持卡人的基本信息与社保缴费等各种情况,持卡人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信息查询。比如在授权自助服务终端查询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消费情况。3、医疗费用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门诊/住院时出示社保卡进行费用结算。4、社保缴费:可以通过社保卡的金融账户进行社保缴费及银行代扣等业务。5、领取待遇:惠州市社保局及其它机构可通过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发放相关社保待遇,以及各种补贴。6、金融功能:可作为普通银联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理财等金融功能。7、其它应用:逐步扩展相关业务,扩展到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其他政府公共服务领域,比如就业信息登记和求职需求等。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