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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条件
释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条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内容有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名称和住所;2、业务范围;3、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4、成员的权利和义务;5、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6、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成员出资的转让、继承、担保;7、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8、章程修改程序;9、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10、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11、附加表决权的设立、行使方式和行使范围;12、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风险提示: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新的问题,有些问题是法律规定遗漏的地方,就需要合作社通过章程做出规定,不断完善相关合作社内部的相关制度。章程中对这些内容进行规定,能够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更好。
    公司可以作为股东成立合作社吗
    公司是可以作为股东成立农村合作社,公司要想成不农村合作社成员,需要是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农村合作社是我国非常特殊的一个组织,农村合作社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村合作社由相应的人员出资成立的。
    农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从上面的规定来看,农民合作社的经营业务范围主要有以下几项: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农产品的加工、农产品的运输、农产品的贮藏、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服务、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信息服务、其他。
    注册合作社需要的材料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由全体设立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六)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七)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八)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股份合作协议书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在实践中存在许多已签定股权转让合同但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情形,而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已办理公司变更登记而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否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效力。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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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5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