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录取没去读学籍去哪了 |
释义 | 学籍档案是两种情况。一种是你高中所在学校邮寄到你录取的大学。一种是学籍档案给你自己。大学报道的时候你自己交到录取的大学。现在基本都是第二种情况。具体你要问你就读的高中。 高考录取后没去,选择重读,学籍档案在学生未报到后回打回原籍,需要和录取学校提前沟通。填报志愿是考生自我承诺与高校的约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 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个人电子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以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 关于档案的其他规定。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纸介质档案的管理,不得将未经省招办核准录取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高校或个人。档案保存期为录取结束后半年,保存期满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退回其毕业中学,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按秘密级材料销毁。 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高中学籍能转嘛 可以转学籍。 转学一般在开学后两周内办理,除父母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外,学期中途一般不版予转学。高三年权级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确须转学的,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转出省外的除外); 2、进入毕业年级的; 3、国际班转入普通班的; 4、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省辖市市区或同一县(市)的; 5、应予退学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老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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