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不可以。 因为同居关系不属于婚姻法调整的范围。而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进行财产外理。 1、同居关系案件的当事人则需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才给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 2、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法律依据:《关干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二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