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发票部分,财务可以作为差旅费用,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补贴部分属于工资部分,应当与工资一起纳入个人所得税基数。《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以下六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工资;(6)在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八条补贴和补贴是指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费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补贴,以及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价格影响支付给职工的补贴。(1)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费、保健津贴、技术津贴、年龄津贴等补贴。(2)价格补贴。包括:为确保职工工资水平不受价格上涨或变化的影响。 法律客观: 涉外税务检查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