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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现在是毕业实习,如果被辞退,会有辞退记录吗?会被计入档案吗?
释义
    被辞退不会计入档案,市场经济档案作用不大,用人单位无档案代理权。辞退不一定是个人原因,不必担心。解除劳动关系分三种情况,未支付经济补偿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情况一:无合法理由、无补偿金,支付赔偿金(2个月工资)。情况二:依法解除,支付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未提前通知需支付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情况三: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无需支付补偿,需提供证据和书面通知。
    法律分析
    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不会计入档案。现在是市场经济,档案的作用不大。并且,一般的用人单位是无档案代理权的。并且,被辞退的记录不是犯罪记录,被辞退不一定是个人的原因,所以不必担心。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相关
    结语
    被辞退的劳动者不必过于担心,因为辞退记录不会计入档案,且市场经济下档案的作用有限。一般用人单位也无档案代理权。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的情况,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不同条款进行判断。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需要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
    9、40、4
    6、4
    7、8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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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2: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