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继父有权探望继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里的探望人既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也包括尽了抚养义务的继父母。继父虽然不是继子的亲生父亲,但是双方之间有抚养关系。因此,继父有权探望继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