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合作医疗与社保有没有冲突? |
释义 | 1、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保险中的 医疗保险 是有冲突的,当然这里所谓的冲突主要是医疗保险上的冲突,我国规章了两者不可重复参保。所以,如果重复参保,尽管多缴了保费,生病时是不能双重报销的,只能二选一报销。新农合缴费少,能够报销的费用自然也比较少,还具有时效性,一年内如果没有使用就会作废。社保缴费的金额比较多,能够报销的费用也比较多,同时,当缴费到了一定年限的时候可以终身使用。不能同意享受这两项待遇。 所以,没有必要同时参加。 2、建议注销掉合作医疗,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农村合作医疗每年交费一次,不产生个人账户余额,所以不存在转移费用的问题。 3、如果你参加了 农村养老保险 ,也与社会保险中的 养老保险 相冲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章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章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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