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赔偿道歉。民事处罚是民事诉讼的组成部分,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补偿性,不具有惩罚性。两者的共同点是违反法律义务行为的处罚,对于一些特殊的违反民事法律义务行为,也可以通过行政处罚要求当事人履行民事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