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诉讼外调解的一般程序是: 1、调解准备阶段。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教育疏导; 2、协商调停阶段。即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终止阶段。即得出当事人达成调解,或调解无效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