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联合哄抬价格,提高报价进行合谋围标 某个投标人为使利润最大化,决定采取“不降价”,当该投标人预测到或得知其他投标人得知其“不降价”,也许也会同样选择“不降价”时,往往会使这些投标人走到一起通过秘密协商结成价格同盟。这种合谋行为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会发展为围标行为,即围标人联合多个投标人哄抬价格提高报价进行合谋围标。 2、挂靠多家施工企业进行围标 在具体的工程招投标中,一些投标人为了提高中标率,会设法挂靠多家资质较高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并制作各分不同或类同的投标书,以各个被挂靠施工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这样在表面上各个投标主体是不同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各份投标书的内容和形式也不同,但真正的投标者即是同一个投标人。这样往往会产生一个项目的投标结果基本被一个投标人或二到三个投标人掌控的局面。 3、无奈陪同围标 一些企业被迫于生计,在一定利益驱动下或一些企业碍于关系,在感情利益的驱动下会被迫无奈选择陪标参与围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