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有异议找哪个部门? |
释义 | 商标异议向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一、注册商标的程序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按规定先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应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听取各方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因此,申请商标一般包括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公告、注册公告等程序。 二、商标异议复审需要多长时间内提交 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果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要缴纳延期请求费。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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