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应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要约在其存续期间内才有效力,一旦受约人承诺便可成立合同,因此承诺必须在此期间内作出。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 一、受要约人可以变更哪些内容 受要约人可以变更以下内容: 1、是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目的是与他人订立合同,唤起对方的承诺,因此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因为要约人想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发出某种要约,所以他应该有能力订立合同; 2、必须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是订立合同,这种订约的意图必须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才能在被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3、必须向希望与要约人签订合同的受约人发出,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想和谁签订合同。要约原则上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但也是针对不特定的人。此时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必须明确表示其建议是一直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必须明确承担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责任,特别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必须具备向不特定的相对人承诺后履行合同的能力。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内容必须具体。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必须具备足够的主要条款,使合同成立。 二、要约人有撤销权吗 要约人有撤销权。要约人的撤销权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在被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取消要约,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权利。在被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这种权利的行使很容易损害被要约人的信任利益,因此法律必须限制这种权利的行使,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需要注意的是,要约的法律效力应限于要约生效的框架,因此要约的撤回不能属于要约的法律效力。 三、销售合同的签订程序是什么? 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1)要约: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对方称为受约人。要约人在要约中要向对方表达订立销售合同的愿望,并明确提出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要求对方做出答复的期限等。(2)承诺:这是受约人对要约人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表示完全同意。要约一经承诺,即表明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所以承诺对合同的成立起着决定性作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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