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住证是对外来人口实行有效管理的证件,也是让外来人口享受到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待遇的证件,在潍坊市,外来人口只要居住满一定的时间,就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一、潍坊居住证怎么办理 步骤一:前往派出所预约,领取预约回执流动人口可前往居住地所在辖区派出所预约办证。届时,流动人口必须在居住证办理窗口领取《居住证预约登记卡》,并填写姓名、性别、暂住地址、联系方式四项基本信息。据介绍,这种《居住证预约登记卡》为公安部门自行设计,卡的中间加盖派出所行政章,一式两联,一联存根,一联预约,上面按顺序印有编号。在流动人口填写完信息后,应领取预约回执联。 步骤二:核实信息,通知正式办证此后,民警将对流动人员登记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信息无误后,民警将通过电话通知等,告知办证人带齐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等证件前往派出所正式办证。 步骤三:受理办证,领取受理回执正式受理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申请后,只要群众带齐办证所需证件资料,并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便可领取《受理回执》。 步骤四:10个工作日后正式领证正式受理10日后,流动人口可凭回执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受理派出所领取证件。 二、办理居住证明所需材料 1、房产证原件 2、房主身份证原件 3、办证明人身份证原件 4、如开证明人为非京籍,则需要在鑫兆佳园社区的暂住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5、如房屋为租住的,需要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6、有夫妻关系的需要双方结婚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免收任何费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卫生计生、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等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应当协助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